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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垃圾分类,是我们的共同愿景和分内事
更新时间:2019-06-26      阅读:1581

    上海晟皋电气网讯: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并将于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条例》规定,单位、个人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相关部门责令立即改正; 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自2011年起,上海开始推进新一轮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截至今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已连续8年被列为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加以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从100个小区试点起步,经过8年来持之以恒的逐步推进,终于即将地覆盖全上海。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垃圾分类从此将成为“全民行动”,覆盖全市每一个企事业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覆盖每一个居住区,每一户家庭,覆盖全市的每一个角落。也就是说,从7月1日起,垃圾分类将在上海实现“,无遗漏”。

   上海晟皋电气小编所居住的小区,前些天就通知将要撤掉垃圾桶。昨天早上一看,小区里的垃圾桶果然没了。倒垃圾,就要先分类,再按的时间自己拎下楼到的垃圾桶投放。那里由居委干部、志愿者和保洁人员“破袋”再细细地分类。

     据前些日子有关部门对部分市民的问卷调查显示,今年以来,市民整体上对垃圾分类知晓率明显提高,参与率和正确投放率也在迅速地进步中,大多数小区的正确投放率明显提升。不过,从笔者观察来看,还是有不少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度了解还不到位,各类垃圾的分辨率、分拣度和主动、自觉的参与度还需要进一步加以提高。

     垃圾分类,说到底终究还是大家的事情,需要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市民的参与和配合。所以,倘若每个居民都能在家里就按垃圾分类减量的标准把家里的垃圾分分清楚,这样就可以减少垃圾分拣的重复劳动。以立法的方式,让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大工程”,真正成为一项由上而下、自下而上、全民参与、人人践行的日常习惯与自觉行为。

    把垃圾分类减量这件好事做好做实,可以让广大市民更能明白、更能看得见、看得清实施垃圾分类减量后,无论宏观大环境还是微观的“小我”都能获得种种显而易见的好处。让市民们打心底里认同:实现垃圾分类减量,不但大大有益于全社会的环境保护、低碳绿色,更是与自己及家庭的生活质量、健康水平、文明程度等息息相关。从而从原先颇有点无奈、颇有点麻烦的“要我做”,很愉快也很自觉地转变为“我要做”。

    垃圾分类减量,终究是一个系统化的社会工程,通过制度手段加以调整和某种“强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我们还应认识到:真正实现垃圾分类减量,还要进一步把社会各界动员起来,在广大市民的广泛支持、配合和参与下形成长效机制和生活中的日常习惯。换句话说,每一位上海市民和每一个上海市民家庭是当之无愧的实现垃圾科学管理的主力军。对待这么庞大的人群,仅靠行政命令和强制管理手段显然是难以长期奏效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市民们的文明素质,使之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的习惯,将垃圾分类减量视为自家的分内事。这也是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能否落实到位、事半功倍的关键。

    说到底,要缓解垃圾分类减量的压力,还需从源头做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每一位上海市民、每一个上海家庭,都理应尽绵薄之力,将垃圾分类视为自家的事,而不是“被迫无奈”的分外事。有关方面也要让分好类的垃圾顺顺当当地走完“后一公里”,让垃圾这个“放错地方的财富”终各得其所,化腐朽为神奇,变废物为财富,这是必须的,也是完够实现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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